5月29日,南陵县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账户,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千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是南陵县一家从事建筑材料销售的个体工商户,一直给被执行人苏州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供应建筑材料。因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照约定给付10259908.44元货款,遂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仔细阅读了生效法律文书,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细致梳理,最终冻结被执行人存款114万余元。被执行人在得知公司账户被冻结后,向执行干警提出希望法院能够解冻其账户,否则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执行干警抓住机会向其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经商最看重的就是“诚信”二字,贵公司违约在先,又在法院调解下确定了应当履行的义务,那么更应该信守承诺,现已冻结的114万余元款项也会作为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人。
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申请人的代理人,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承诺在两年内付清所有欠款。
强制执行的意义不仅仅是保障申请人的胜诉利益,更大的意义则是在于避免了让一些本应良性发展的企业滑向“重利轻义”的深渊。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好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助推诚信社会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努力为护航辖区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执行局
供稿:李青
编辑:黄洁
审核: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