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执行在线 > 执行动态

企业担保450万债务被执行 法官巧用“失信宽限期”化纠纷

日期:2024-05-24 作者:李青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江苏某建工企业为一起高达450万元的民间借贷提供了连带担保,因债务人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诉至南陵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南陵县法院最终判令该企业承担借款本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不能清偿部分1/2的赔偿责任。

2023年1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积极联系、约谈双方当事人。告知该建工企业负责人,如果不履行判决书已经确定的义务,不仅会影响企业商誉,而且企业一旦进入失信黑名单,对企业经营发展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本着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促进非公经济企业良性发展的原则,执行法官同意会对该企业预留两个月的“失信宽限期”,让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纾困解难,完成资金周转,最终有能力履行付款义务。企业负责人听了执行法官的一番话,对南陵县法院善意执行的执法方式表示了充分的认可,并承诺一定会履行还款义务。

2024年5月23日,执行法官通过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得知,江苏某建工企业已经一分不差地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且该案的借款人也主动陆续还款了40万元,并作出了后续的还款计划,承诺一定会按照计划还款,申请执行人对该还款承诺也表示了同意。至此,本案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面对涉企执行案件,南陵县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意识,因案施策,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寻找法益平衡点,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来源:执行局

供稿:李青

编辑:黄洁

审核:奚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