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借贷本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但以朋友之名借钱不还,不仅损害个人信誉还会失去友情,导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陈某与许某曾是同学,二人关系还不错。2014年,许某以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2万元,并于2017年出具借条,同时许某承诺“今年腊月20日还款1万元,剩余1万元初步计划明年年底之前换”。可还款期限届满后,许某未按约定还款。心软的陈某念着曾经的同学情谊于是宽限了些时日。2018年,许某找到陈某说自己不容易,在外地工作但工资和借款一直被拖欠。陈某二话不说立马又借给许某1000元作为许某到外地讨钱的路费,之后便是“借钱容易还钱难”。2020年,陈某将许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许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陈某借款本金21000元。
判决生效后许某拒不履行还款,每找到一次还一次钱,四年来只还款9000元,不催不还,催也不还。4月9日,执行干警从外地执行回来,抱着“碰碰运气”、“顺路看看”的心态,来了到许某所在的村子,因陈某曾反映被执行人经常在村口小店内棋牌室打麻将。执行干警在村口小店停下了车,进门一眼便发现了许某端坐在麻将桌子前。许某看见执行干警自觉地站起来说“我跟你们走吧。”
到庭后,许某说自己目前没工作、没收入,身体患病,没有能力还钱。眼看许某没有想履行的意愿,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经过体检,在拘留所办理手续时,许某终于“忍不住”开口向其亲戚求助了,最终筹到了10000元,并承诺余款2000元,两个月内交到法院。在外打工的陈某得知案件执行情况后,十分激动,连连感谢。
南陵县法院提醒:诚实守信是友情的“保鲜剂”,更是做人的根本。好友间相互帮助是传统美德,但若欠钱不还,不仅会损害个人信誉、损失多年友情,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执行局
供稿:蒋健、黄洁
编辑:黄洁
审核: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