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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明断家务事 一别两宽各安好

日期:2024-04-09 作者:刘亚丹、黄洁来源:何湾法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接下来我的生活有盼头了。”这是来自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来的感谢短信中的一句话。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纠纷尤其是离婚纠纷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剪不断、理还乱”,调解往往是解决家庭纠纷的更优路径。4月8日,南陵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汪某与姚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二人因感情一般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2022年5月,汪某因交通事故致二级伤残行动不便,生活无法自理。其妻子姚某独自抚养子女较为艰辛,双方矛盾日益加深。虽然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但由于汪某身体原因无法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且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尚需进一步协商,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戴起在受理该案后,仔细查阅了案卷,并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考虑到汪某与姚某20年的婚姻关系,为了避免积怨加深,亲情蒙尘,法官认为本案不能一判了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调解。4月8日,戴法官前往南陵县何湾镇某村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上门调解,在仔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戴法官对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交通事故赔偿款归属问题进行了调处。最终,经过数小时的沟通,汪某与姚某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于签署调解协议后当场履行了涉金钱的给付义务。

    婚姻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做离婚调解工作,不能坚信‘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不如各退一步,各自安好。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继续本着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的原则,贯彻“调解优先”的审判理念,耐心倾听,温情调解,通过“情与法”结合,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


来源:何湾法庭

供稿:刘亚丹、黄洁

编辑:黄洁

审核: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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