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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不“休眠” 十年旧案终圆满

日期:2024-03-26 作者:李青、黄洁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什么?要终本?”当您收到法院终本裁定时,是否心里有许多的问号?钱还没要回来怎么就终本了呢?终本是不是就代表着结案了?结案了这法院还会有人管我吗?今天就带着大家了解一起南陵县法院执行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4年,王某将姚某与蔡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返还债款判决生效后,二人未按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不得已,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干警的多次敦促下,姚某与蔡某某陆续还款,但仍有31万余元未偿还。

后来,姚某与蔡某某外出务工,执行干警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由于当时执行手段单一,且未发现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法院干警告知某,只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或者法院找到被执行人,该案可随时恢复执行。

一晃10年过去,当初的一纸判决书早已变皱泛黄,南陵县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也换了好几任,却始终未曾放弃对案件的执行。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今年年初,通过王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南陵县法院将这起“终本”案件恢复了执行。经查,姚某与蔡某某目前已经有稳定的财产收入且购入了房产。执行干警随即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封,并第一时间传唤了双方当事人。


姚某二人表示:“十年了,我也想把这个事情解决掉。虽然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钱,但可以按计划还。”最终,王某自愿作出了让步,放弃对姚某二人名下房产查封、拍卖的申请,放弃收取延迟履行利息的权利。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终本并非“一终了之”,不是执行程序的实质性终结,更不是“法律白条”,而是暂时的程序性中止,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仍被关注,被执行人仍然需要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旦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后,将立即恢复执行,切实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做好终本案件管理,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档、不缺位。


来源:执行局

供稿:李青、黄洁

编辑:黄洁

审核: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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