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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借款 今朝执行完毕

日期:2024-03-25 作者:李青、黄洁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话虽如此,道理也简单,可有些人却总会对这个道理装傻充愣,好像不还钱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南陵县居民邹某就碰上了这么一件“糟心事”。

事件追溯到2013年,邹某某与文某某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后,文某某以“生意周转”向邹某某借款十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利息按月利率4%计算。2018至2022年期间,文某某分三次合计给付了邹某某5万元利息,未归还本金。2023年,文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邹某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剩余利息。文某某胜诉后多次追讨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实地走访文某某居住地,并多次电话联系文某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文某某始终不为所动,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近日,文某某主动找到执行干警,文某某表示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对他的生活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自己已经意识到不履行判决书义务,代价是巨大的,今后一定会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做一个诚信的人。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就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订立了书面和解协议。至此,一起历经10年案涉款项26万余元的借贷纠纷得到了化解。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仅影响自己,还可能牵连、影响到家人。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以身试法,与其惶惶不可终日,不如积极、诚信履行。


来源:执行局

供稿:李青、黄洁

编辑:黄洁

审核: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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