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皖0223执3991号
南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三福与被执行人吴小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吴小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何三福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小卫,男,1973年9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农民城二组 70 号,公民身份号码34022119730924711X。
执行依据:南陵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皖0223民初293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案立案标的60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吴小卫准确财产线索、确切位置信息并执行到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将给予奖励人民币6000元整。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53-6819757
联系人:李法官
执行法院: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