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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敬业福”,送给最敬业的他们!

日期:2024-02-06 作者:黄洁来源:审管办 阅读次数:字体:[] [] []

在家家户户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氛围之时,南陵县院执行干警们依然奋战在执行一线,只为让申请执行人过个舒心年、祥和年。他们行动诠释新春“年味”,用奋斗书写最美“敬业福”


1月31日,南陵法院执行局第一副局长蒋健带领执行干警驱车千里,早出晚归,终在福建省福州市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将其强制传唤至南陵县法院。


2月1日,因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南陵县法院依法作出对其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凌晨2点,执行干警将张某送至市拘留所准备送拘。


2月2日,戴某和杨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因买卖饲料的货款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时履行,戴某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多次约谈杨某后,双方终于就还款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 


2月3日,南陵县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在接到当事人的财产线索举报电话后,火速出击。因被执行人朱某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应执,在申请人吕某娇申请下,执行干警依法扣押朱某平名下的车辆。


    2月4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李某正在南陵县许镇镇某处。接到警情,执行干警迅速驱车前往,成功找到李某并将其传唤至南陵县法院黄墓法庭。经过执行干警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形成书面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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