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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协调推进会

日期:2024-01-05 作者:伍靖来源:审管办 阅读次数:字体:[] [] []

    为切实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简称“一号司法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简称“二号司法建议”)贯彻落实,1月5日,南陵县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工作协调推进会。县住建局、县自规局、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陵县支行和多家商业银行负责人,及南陵县法院民一庭、立案庭、执行局、审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南陵县法院副院长齐晶晶主持。


协调推进会上,南陵县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戴浩然解读了最高院“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主要内容,民一庭庭长赵新丽、立案庭副庭长陈周翠、执行局副局长冯陈分别通报了2023年涉房地产案件、涉银行信用卡案件审理以及涉银行信用卡案件执行等情况。与会人员就协同推进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最后,南陵县法院副院长齐晶晶作总结发言。



会议强调,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和“二号司法建议”,是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要强化法院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相关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实现“抓前端、治未病”。



    会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一号司法建议”“二号司法建议”的重要意义,凝聚思想共识,高度重视两个司法建议落实工作。二是注重同向发力,结合工作职能,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抓深做实。三是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审管办

供稿:伍靖

编辑:黄洁

审核:戴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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