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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23执异66号方良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3-11-27 作者:送达中心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字体:[] [] []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2023)皖0223执异66

 

方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桂人东与被执行人芜湖金宇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荣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桂人东要求追加被申请人王登荣、芮平、方良、李馨、王凤莲为被执行人,已审查终结。裁定如下:驳回申请人(申请执行人)桂人东的申请。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23执异6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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