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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法院开展“涉民生、涉民企”专项执行行动

日期:2023-10-29 作者:冯陈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1028日早晨,在微凉的秋风中,南陵县法院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出发!”随着南陵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奚峰的一声令下,按照预定行动方案,执行干警兵分三路赶赴各执行现场。本次专项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欠付工资拒支付,审执联动解“薪”愁

梅某某系南陵某服装厂的经营者,因经营不善导致服装厂倒闭,欠下十几名员工工资未支付。法院执行过程中无法联系到梅某某,经多次查找一直未发现其下落。“梅某某,你的材料交齐了吗?”隔壁民二庭干警的一句喊话,让执行干警“意外”发现了一直找寻的梅某某下落,随即出警将其拘传。但是经过释法析理,梅某某始终坚持表示无经济能力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决定对梅某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看法院要动真格,梅某某立马服软表示立刻凑钱。经过几个小时的筹措,梅某某终于偿付部分欠付工资,余款承诺分期履行。

“执行和解”不履行,司法拘留没商量

“执行和解”本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保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双赢”良策,然而有些被执行人却将其当作逃避、拖延执行的“避风港”。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芜湖某汽车服务公司、郑某某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但达成和解协议后,郑某某一直未按和解协议完全履行,经承办人多次督促仍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今天早上,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发现郑某某在公司出现,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将郑某某拘传至法院,告知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郑某某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当场履行2100元并征得申请人同意余款继续分期支付。

巧借亲情明法理,敦促履行显成效

赵某从某金融机构作装修信用贷款,赵某支用数千元后仅偿还贷款部分本息,剩余欠款逾期数月迟迟未付。此后赵某逃避失联,某金融机构遂申请仲裁裁决。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尝试联系未果的情况下,通过社区了解到赵某暂居在其父住处,平时白天不在家。执行干警根据其作息凌晨出击,敲响仍在睡梦的赵某的大门。经过执行干警普法教育与循循训诫,赵某意识到自身跟风逃避信用债务的错误行为,并当场履行了全部欠款。

    本次执行行动,南陵县法院共出警13人次,出动警车3辆,执结案件32件,线下调查案件10件,拘传2人,执行到位金额36万余元。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提高执行工作威慑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确保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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