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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法庭:烈日炎炎 调解最甜

日期:2023-08-07 作者:童园园 吴璐璐来源:立案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正值炎炎盛夏,南陵县事故中队“零距离”法庭的调解工作也如火如荼地进行中,7月28日上午,成功调解两起交通事故纠纷

案例速递(一)

7月15日,文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环城北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行驶至南陵县环城北路与某路交叉路口时,与相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文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文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7月28日上午,当事人双方来事故中队距离法庭进行调解,因案情简单责任明确。在驻点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相互协商,了解责任分担及赔付情况,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王某赔付文某各项损失合计7300元王某当场支付全部赔偿案结事了。

案例速递(二)

5月31日,陈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奎湖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奎湖路某小区西门路段,与正在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何某相碰撞,造成陈某、何某及陈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负事故次要责任。7月28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来事故中队距离法庭进行调解,他们对事故责任承担及赔偿金额分歧较小,在调解员的沟通协调下,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赔偿何某各项损失共33400元次日,陈某将案涉赔偿款一次性支付给何某,双方就此交通事故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争议。


当事人纷纷表示“距离法庭一站式服务简便、高效,也无后顾之忧,满足了他们的司法需求。“零距离”法庭作为诉源治理的重要平台将始终坚持以源头化解纠纷为使命,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来源:立案庭

供稿:童园园、吴璐璐

编辑:黄洁

审核:张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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