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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执行人变身申请人,看执行干警如何破解

日期:2023-08-03 作者:汤云、胡圣洁来源:审管办 阅读次数:字体:[] [] []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三角债”的情形,即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往往又是另一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近日,南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在面对一起“三角债”纠纷时,巧用“连环执行”方法,成功执结起相互关联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张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张某一直抗拒执行。张某表示,自己并非不愿履行,而是自己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长期在外躲避债务,一直没有还钱给自己。


在充分了解两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后,执行干警重新制定执行方案,以查找到李某为重要突破点,联合县公安民警对李某进行精准布控。不久,执行干警收到公安反馈,李某用其身份证件在某宾馆内办理入住,为了防止李某逃脱,执行干警凌晨驱车赶往该宾馆,在公安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将李某拘传到庭。


李某到庭后,迫于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家人筹款,现场履行部分给付义务,余款部分与张某达成和解。随即法院将李某履行到位的财产扣留,发放给张某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的多番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一直以来,南陵县法院注重巧打执行措施“组合拳”,以实际行动努力让“纸上权利”变成惠及当事人的“真金白银”,切实推动执行工作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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