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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酷暑 挥汗执行

——南陵县法院开展第三轮“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日期:2023-07-15 作者:李龙翔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为进一步彰显法律权威,兑现胜诉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7月14日,南陵县法院开展第三轮“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上午7时30分,南陵县法院全体执行干警顶着炎炎夏日整装待发。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国华靠前指挥,带头作战。随着一声“出发”令下,各队人马如利剑出鞘,直指被执行人所在地。


 

院长亲自带队 督促厂房交付

被执行人某塑料制品公司在南陵县法院有多起执行案件案件。因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长期拒不履行,南陵县法院依法对其名下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最终以630万元成交。为尽快将厂房交付给买受人,完成腾笼换鸟,保障买受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南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国华亲自带队,前往该企业,约谈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唐某某,并邀请代表委员现场见证,督促其尽快腾空厂房。被执行人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立即着手腾空,按指定期限将厂房交付买受人。

 

 

达成调解又反悔?强制措施促履行

    徐某某和徐某系夫妻,后因情感问题,二者协议离婚,但徐某却迟迟未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徐某某经济补偿金。徐某某遂向南陵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但徐某某仅履行一期,后面余款11万元便未履行,无奈之下徐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随即向被执行人徐某某发出传票通知其到庭,但其未在规定时间到庭。法院执行干警便利用集中行动的有利时机,在上班时间前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以及司法拘留的强制威慑下,被执行人最终筹得5万元,并同时承诺余款将按期支付。

 

 

善意执行促和解 握手言和增和谐

    于某某和某矿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一案,双方就房屋腾空和租金支付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于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审二审确认,法院最终判决某矿业公司腾空房屋,并支付租金至实际腾空之日。但某矿业公司对此却一直未履行,于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和当事人沟通发现,被执行人对判决内容依旧存在着些许不满和不理解。考虑到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租金持续计算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矛盾纠纷。执行干警多次同双方当事人沟通,起初双方剑拔弩张,执行干警及时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说明利害关系后,双方同意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被执行人也按约履行并于今日将余款5万元转入法院账户,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行动,南陵县法院共派出警车4辆,执行警力20余人次,拘传4人次,结案16件,执行到位63.9万元。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继续迎接高温“烤”验,不畏酷暑,以高涨的热情持续开展各项集中执行行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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