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春谷法语

失信限高显威力 主动履行促执结

日期:2023-06-02 作者:李龙翔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你好,是南陵法院执行局么?我是魏某某。我和杨某某的借贷案件,昨天我已经把欠的钱全部还给了,什么时候可以把我的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解除?还有被冻结的银行卡可不可以也解除了,这个对我的生活影响太大了。”

“这个情况我们会同申请人核实并尽快给你答复。”

近日,南陵法院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被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失信惩戒措施,主动联系法官,积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年被执行人魏某某因生意周转向原告借款5万余元,经过申请人杨某某的多次催讨,被执行人魏某某仅归还7000余元。后杨某某诉至法院,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魏某某依旧未履行。无奈之下,杨某某遂向南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仅有2000余元银行存款。在执行法官扣划了被执行人部分银行存款后对其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成想不到几个月,被执行人王某某就主动联系法院,将剩余案款全部偿还。

一直以来,南陵县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善用“限高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积极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以更强力、更果敢、更规范的执行手段,震慑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不断提升执行工作实效,维护胜诉人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