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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往“执”前 !“惠民暖企”再掀热潮

日期:2023-06-21 作者:汤云、黄洁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开始行动!”6月20日早晨7点, 南陵县法院15名执行干警分乘3辆警车,按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第二轮集中执行行动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切实维护生效裁判权威。


强制腾空显威力

孙某某与芜湖某物业有限公司用益物权一案,孙某某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腾空被占用的120余平储藏室。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调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目前已更换,现接手管理的物业公司,以储藏室内有较多小区业主停靠的电瓶车,无法劝说业主移出电瓶车为由,拖延腾空。在多次督促新物业管理公司腾空未果下,上午八点,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奚峰指挥下,执行干警开展强制腾空行动。

行动中,干警们一边做好小区业主的安抚教育工作,一边着手挪出储藏室内的停靠的电瓶车。经过1个多小时努力,执行干警将腾空完毕的储藏室现场交付给申请人孙某某,案件顺利被执结。



善意执行终和解

南陵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方某健追偿权纠纷案、裴某峰与方某健民间借贷纠纷案上述两案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方某健名下暂无其他足额存款可供强制执行,两申请执行人要求南陵县法院对方某健名下房产进行处置

执行干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方某健在监狱服刑,其一家老小全部在房屋内居住,特别是被执行人母亲面对法院执行,情绪异常激动,且身患疾病,有轻生念头。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和案件具体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展开“柔性执法”。

在获悉被执行人姐夫A某有意愿代履行执行干警多次将两位申请人传唤到庭,尽最大努力促成了各方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两位申请人与A某分别达成和解,A某分批代为履行还款义务,目前已履行到位9.7万元,案件顺利被终结。


巧用“活封”促履行

“法官,我发现叶某有一辆挖掘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何某打来电话,声称被执行人有一辆挖掘机。由于挖掘机与房屋、车辆、船舶等不同,没有专门的权属登记机关,不属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登记的动产

上午,执行干警前往叶某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叶某确是有一辆挖掘机,但该挖掘机正在用于美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为避免因法院强制查封造成农村美好乡村部分项目停工及叶某合法利益损失,执行干警巧用活封方式,并督促叶某履行义务。叶某在收到查封裁定书后,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筹款,履行义务。

夏季的闷热天气,丝毫不影响执行干警们工作的热情,“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执行干警们用行动诠释了“执行不言弃,正义不缺席”。此次行动成功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案款57.3万元。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坚持以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为抓手,不断创新和加强执行举措,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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