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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调解”撬动“大民生”

日期:2023-05-05 作者:吴琦 黄洁来源:民一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4月28日晚上八时许,人们已经沉浸在即将到来的五一小长假中,南陵县法院五号审判法庭依旧灯火通明,在长达三个多月里经过四轮调解后,民一庭张国萍法官终于成功调解一起县域重点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0月,黄某某以陕西某建设公司名义,与某医疗企业管理公司签订《南陵某医院施工前期协议书》,约定陕西某建设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该医院工程。此后,黄某某组织人员、筹备资金进场进行了施工。后医疗企业管理公司以陕西某建设公司拒绝按照前期协议书约定内容与其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施工过程中存在工期延误、工作懈怠等为由,向陕西某建设公司发出《工程退场通知书》。因黄某某至今未撤场,导致后期工程无法正常施工,故某医疗企业管理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前期协议书,并就已施工的工程进行结算,同时黄某某亦要求该医疗企业管理公司支付工程款。

为助力县域重点民生工程项目早日落地,承办法官张国萍一方面启动了造价鉴定程序,另一方面将调解工作贯穿在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此时又即将迎来五一小长假,考虑到5天的假期可能会让损失进一步扩大,张法官决定在假期前与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沟通,尝试调解


4月28日中午,双方在工程款数额、付款期限方面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就撤场时间、撤场前发生的费用、税票如何开具等细节问题又产生了严重分歧。当天下午,张法官利用云上法庭组织双方再次调解。此时的双方情绪已经有些焦躁,张法官耐心疏导、倾力调解,四个小时之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小调解撬动“大民生”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南陵县法院为县域民生保障体系的完善贡献司法力量的缩影南陵县法院将继续坚持诉前人民调解纠纷,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服务我县民生重点工程三方合法权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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