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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23行审21号南陵县百香居饭店行政裁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2023-05-24 作者:送达中心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字体:[] [] []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2023)皖0223行审21

 

南陵县百香居饭店:

我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2022721日作出的南人社监罚【2022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审查终结。裁定如下:对申请执行人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2022721日作出的南人社监罚【20224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23行审21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0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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