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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理普法忙 这样防野猪行不“刑”?

日期:2023-03-15 作者:桂春风 高鑫来源:刑庭 审管办 阅读次数:字体:[] [] []

“我根本就没想到会犯法,本想着电网可以防止野猪破坏庄稼,没有想到会给过往行人带来危险”,面对眼前的南陵县法院刑庭法官,被告人张某某懊悔的说道。近日,南陵县法院刑庭前往何湾镇某村巡回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通过巡回审理普及法律知识,增加村民的法律意识,避免使用错误的方法防范侵害。

2022年年初,被告人张某某发现周边野猪越来越多,还出现了损坏庄稼情况。防范野猪损坏自家庄稼张某某在自家老房子的山后非法私设电网,并通电试用。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至现场将其私设的电网查获,依法将其私设的电网电线以及增压器一台扣押。南陵县法院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调查评估意见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南陵县法院判处张某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我们太需要你们这次普法了,现在环境好了,野生动物多了,但也出现破坏庄稼、咬伤家禽的情况,村民们为了防止侵害使用各种方法。这种私设电网其实非常危险,但懂法的太少。我们村委会要将这个事情形成案例,对大家普法。”庭审结束后,村委会的同志对法官说道。2023年以来,南陵县法院受理非法狩猎案件16件,与2022年相比增长300%,其中不乏为了防止野猪侵害架设电网的情况。

随着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好,野生动物越来越多出现在人们眼前身边,面对野猪这种大型动物,大家想了各种方法防范可能带来的伤害,却往往不慎触犯了法律。在此,南陵县法院法官提醒大家:野生动物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狩猎,大家应自觉抵制对野生动物的乱捕滥猎。如遇到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伤害家禽的情况,可采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等方式进行解决,千万不要私自采用不当甚至违法方法进行驱散,尤其是私设高压电网升压装置电压可高达数千伏,稍有不慎很可能伤及他人和自身安全,甚至引发山林火灾。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要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勿因个人爱好、利益,违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高鑫 桂春风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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