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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0223执540号杨根新评估送达公告

日期:2023-01-12 作者:送达中心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字体:[] [] []


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2018)皖0223540

 

杨根新:

本院在执行杨根金与南陵县建新米业有限公司、杨根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杨根新未能主动履行本院(2018)皖0223民初61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杨根金申请,本院委托安徽天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杨根新所有的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九连街道房产进行评估。评估公司于2022127日作出杨根新所有的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九连街道房产评估报告,确定估价对象在202276日的价值486357元。同时根据申请执行人杨根金申请,其要求我院将上述房产在淘宝网(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七家平台择一)挂网进行司法拍卖,对此评估报告及网拍平台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并预交评估费用。如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和预交重新评估费用,期满后,本院将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底价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公开拍卖。

特此通知

 

 

 

0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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