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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人民陪审员

日期:2022-09-29 作者:叶倩来源:民二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陈朝晖是南陵县法院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他积极参与,尽职履责。每次接到陪审通知,陈朝晖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克服一切困难,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多年来,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促进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在芜湖某环保公司诉杭州某物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被告约定由被告购买原告生产的环保袋“云袋”,原告将环保袋包装好邮寄至被告指定的收货地址,被告确认验收无误后向原告支付全部款项。原告依约履行,但被告确认验收无误后拒绝向原告支付货款,原告经多次催促,被告均拒绝支付后,无奈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59139元及相应利息。

本案双方代理人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线下庭审,经过协商后采用“云上法庭”线上开庭审理。人民陪审员本来也只需在家通过互联网参加庭审,但是为了案件更好更快更方便审理,陈陪审员接到通知之后,在安排好工作之后仍来到南陵县法院十一号法庭组成三人合议庭参与审理。他说,通过线下交流能够更畅通地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案情、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审前,陈陪审员积极了解案情、查阅卷宗等;庭审过程中,他仔细聆听原告律师的发言、阅读当庭提交的证据,认真做好记录。在人民陪审员发问和合议庭评议环节,他积极履职尽责,提出问题,充分表达意见,发挥自己对社会生活、民众诉求有着深刻感知的独特优势,从社会道德层面、基层群众角度与法官专业知识形成优势互补,以一个独特的角度提出意见,让案件的处理结果更容易被双方理解和接受,从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弥补司法资源不足,保证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最直接的方式;是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扎实保障;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同时也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法治教育、普法宣传的重要形式。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中的各行各业,能将晦涩的法律语言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达出来,在案件审理调查中更容易让当事人理解、领悟、接受与认可;同时,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在自己的专业特长领域内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案件的审理。此外,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后,把在庭审过程中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法律精神等带回人民群众中,通过案例宣传促进人们遵法守法懂法用法,提高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规范了公民社会行为,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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