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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带队执行 高效执行解“薪”愁

日期:2022-07-11 作者:李龙翔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随着疫情形势趋向稳定,各行业逐步复工复产,能够及时将血汗钱拿到手也成了工人们最大的心愿。近日,南陵县法院一批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在党组书记、院长胡国华带队执行,法检跨部门联动下成功执结,13名工人顺利领到劳务工资。


孔某某等13人为某服装厂工人,由于遭受第一季度的疫情影响,该厂经济效益下降,无力发放工人工资。孔某某等人多次催讨也只拿回来部分工资,遂向法院提出诉讼。经诉前调解,双方约定剩余工资分期支付并于5月底付清,很快履行期限已到,但服装厂也仅仅支付了一小部分工资,孔某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陵县法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发布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并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国华同志带队,前往服装厂实地调查,并敦促该厂负责人履行义务。在服装厂内,该厂负责人朱某某也向法院报告了目前的难处,因疫情影响,物流中断,大批服装无法发出,货款也无法收回。并且朱某某还表示,自己一直也在积极地履行义务,只是暂时无法还清。胡院长耐心地向他解释,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要按期履行,尤其是工人工资问题,这涉及到工人切身利益,同时考虑到疫情影响下,小微企业经营不易,但仍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筹款解决,朱某某也承诺于6月底将钱转入法院账户。


转眼,月底已至,但案款却迟迟未到,因案件涉及民生且人数众多,南陵县法院邀请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监督,法检跨部门联合,一同前往该服装厂。一开始,朱某某辩称货款还未收到,执行法官和检察官共同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朱某某仍抱有侥幸,表示等货款一到就打款。眼看朱某某仍不为所动,执行法官当场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下,朱某某当即表示将连夜前往杭州某公司讨要货款。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帮助下,朱某某成功拿到货款并当晚就将拖欠工资款35千余元转入法院账户,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真是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这工资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拿到。”案款发放现场,工人们对法院及时追讨回工资纷纷表示感谢。

下一步,南陵县法院还将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大力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行动,切实维护涉民生案件工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将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最大限度保障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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