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都被冻结了,现在生活处处不方便,我真后悔没有早点来处理我这个案件。”近日,一位“隐匿”许久的被执行人突然主动出现在南陵县法院执行法官的办公室,同他一起而来的是另外一名被执行人,两人均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一件历经十年的案件被执行人经多次传唤均未到庭,为何这次主动现身,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还得从2012年说起。申请执行人万某、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强某居间合同纠纷一案,2012年5月经南陵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强某于2012年5月、10月共归还万某、王某田亩租金11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张某、强某均未按协议履行。万某、王某于2013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万某、王某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但张某仅履行部分还款责任。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方式多次与张某、强某取得联系,张某虽嘴上说还还还,但每次均以生活困难为由仅支付1千至2千元,而强某更声称此事已与他无关,问询住址时二人均避而不答,截至2020年12月,两人共还款近4万元。面对如此情形,执行法官建议万某、王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两人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虽然两人账户上余额不多,但均采取冻结措施。
原来,张某、强某主动来院是要求法院尽快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抓住此次机会对两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只有尽快还款才是解除冻结的最有效途径。二人在法官的教育下道出实情,原来张某现在工地上做事,吃喝住行都是通过手机支付完成,强某的工资账户被冻结,现两人的生活处处受到限制。
为尽快解除限制,张某、强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亦同意若二人在七日内支付5万元,余款便不再追究。双方协商好之后,张某于三日内将5万元交至法院。至此,一起历经十年的执行积案终于圆满执结。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执行工作的标准。执行法官要发挥司法能动性,多管齐下,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曝光平台”等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加大对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到实处,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