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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为民见真章 依法腾空确保障

日期:2021-05-14 作者:张琴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房屋虽然卖出去了,但是让我搬走不可能,我不仅不会搬,还要占着这个房子,看你们能把我怎样!”南陵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张法官埋头工作时,被执行人赵某突然冲到她面前,怒气冲冲的说出上面的话,不等张法官回应就转身离开法院。

原来,张法官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的担保追偿权纠纷案件,曾是夫妻关系的被执行人张某、赵某一直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陵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二人名下房屋进行查封并处置。根据执行干警前期多次走访调查得知张某与赵某离婚后,该房屋一直由赵某居住其中。后案涉房屋经由网络司法拍卖,由买受人王某竞得。就在房屋成交的当天,一直关注此事的赵某因房屋成交价格未达到心理预期,便想用“狠话”阻止房屋的买卖。然而,当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赵某,想与他沟通并商讨房屋腾空事项时,他却始终不接电话。

为了最大程度化解纠纷,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同时也为了彰显出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执行干警随后联系了赵某的前妻张某,将法院强制腾空增加的费用成本将在其卖房款中扣除预先予以告知,同时让其转达前夫赵某——若其在法院腾房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不能自行搬出并且对腾空工作进行阻挠,执行干警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将其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希望其能认真考虑相应后果做出正确抉择。

两天后,张某与赵某一起来到了法院,赵某不再来势汹汹,态度也和缓不少,他表示:“房子半个月内我会腾空交给你们的!”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不到一周,赵某便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了执行干警。自此,一起涉民营企业纠纷案件顺利化解,该民营企业债权全部得以实现,其也对南陵县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表达了赞赏与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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