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执行在线 > 执行动态

离婚拒付抚养费,强制执行钱到位

日期:2021-03-17 作者:冯陈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十岁的可可(化名)自小身体不好,几年前又被查出患有自闭症,虽然一直在积极的进行治疗,但其父母在2017年离婚,可可跟随父亲晏某生活。高昂的医疗费用让晏某的生活不堪重负,其母亲蒋某却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支付抚养费。近日,南陵县法院顺利执结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用高效的执法力度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2017年,晏某与蒋某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可可由其父亲晏某抚养,但未约定抚养费。2019年,因可可常年体弱多病,需要大量医疗费,晏某无力单独负担抚养费用,便将蒋某起诉至南陵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用。后双方在该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蒋某自20197月起支付子女晏某乙抚养费至其独立生活时止,支付标准2019年为每月700元,其后为每月1000元,每年的抚养费于当年的1231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蒋某支付两个月抚养费后便不再支付。20211月,晏某甲以可可的名义向南陵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着手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而蒋某一直未履行。20213月,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蒋某从外地回到南陵后,当机立断,带队在蒋某奶奶家中将蒋某拘传至法院。在强制执行威慑力及执行干警的劝导下,最终蒋某亲属代为支付拖欠的抚养费,案件执行完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