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案例评析 > 刑事案件

【典型案例】工人高处坠落身亡,雇主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日期:2021-03-04 作者:陆松来源:刑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近日,南陵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骆小某、徐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宣告缓刑。宣判后,两被告人均未上诉,现案件已生效。

20204月中旬,被告人徐后某与安徽某精铸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对该公司1号生产车间厂房进行屋面翻新。被告人徐后某又将工程转包给被告人骆小某进行施工,双方均无施工资质。2020421日,被告人骆小某联系了杨学某等四人组成施工队进厂施工。425日,被告人骆小某安排该四人在某精铸有限公司1号车间屋顶进行翻新,在屋顶翻新的过程中,杨学某未佩戴安全防护措施。910分许,一阵强风吹过,杨学某被身边的一片彩钢瓦掀起砸到,从屋顶坠落,随后120急救人员赶至现场,经抢救无效确认其死亡。经司法鉴定分析符合高坠致多器官损伤大出血死亡。案发后,被告人骆小某、徐后某和安徽某精铸有限公司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骆小某、徐后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导致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了重大责任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两名被告人自首,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达成赔偿协议,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后果和认罪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安全生产工作艰巨繁重,容不得丝毫松懈和半点马虎。在施工前不检查是否有相应资质、并且不做好相应培训工作是对他人安全不负责的行为。因此生产企业和相关部门都应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弦,牢记红线不可越,高度重视安全,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