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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办理民事案件应大胆细心谨慎

日期:2021-02-04 作者:万晓华来源:民二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对于如何办理民事案件,存在一个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学习理解了它们,法官就应大胆、细心、谨慎办理民事案件。笔者从事多年民事审判工作,浅谈一点体会,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首先,这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新思想新战略,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新时代。为此要求法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加强业务学习,尤其要抓紧学习、学好民法典,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落实到处理具体案件中。

其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须从心上做起。法官办理案件究竟是为了什么?笔者想应当是从心上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古人为官处事尚惧“举头三尺有神明”,何况人民的法官当然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官牢记了党的宗旨,就为办理好案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法官应大胆办案。法官树立了科学的世界观,法官就能热心接受办理每一起民事案件,不会愁眉苦脸怕事,缩手缩脚干事;会积极主动作为,大胆办理每一起案件,以自己所学和经验真心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努力化解当事人思想上的疙瘩,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使得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新时代监督的需要。公正司法顺应时代发展,新时代监督应运而生。法官办案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法官办理案件需接受当事人监督、舆论的监督、社会各界的监督,因此对于法官办理案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时代的法官办理案件已经走进了透明的玻璃房中,需自觉接受各界的监督。所以,法官审理案件应细心、谨慎,来不得半点马虎。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此,法官应最大程度发挥主观能动性依法审理每一起案件,将案件办理得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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