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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民事判决书的写作质量

日期:2021-01-05 作者:万晓华来源:民二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民事判决书应是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收官之作,更是案件审判公开的终结表现。因此,审判人员无论多忙,都要用心制作、校对民事判决书,对于每个环节都不能省略。笔者就此浅谈一点体会,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首先,审判人员应在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格式内进行制作民事判决书,应不逾矩,在熟悉了最高人民法院编写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基础上再动手撰写。

其次,民事判决书的撰写原则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关紧要的不要写,在事实部分写的都是已证的事实,适用法律须准确无误,这需要审判人员在写作中时精确把握案情,不能失误。

再次,撰写民事判决书应繁简分流,对于例如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承揽合同等案件中的一些简单的案件,可将判决书写的简洁些,不拖泥带水,因为该类案件事实部分简单,对于说理部分也应简洁明了,因当事人和群众对于这类案件的道理都懂,用不着多写。

而对于一些复杂案件,对于事实部分的撰写更需严谨,在裁判说理时要以事实为基础对照法律规定阐明案件的法律关系,需要以演绎法和归纳法进行科学的论证。审判人员对于这些案件事实复杂、法律关系不易厘清的民事判决书,更需要下功夫写好,其撰写的判决书的结构要脉络清晰、层次分明、逻辑紧密。

四、审判人员在电脑上撰写民事判决书可以边写边修改,以把好文书的第一道关。写好后,审判人员一定要把它打印成纸质文本,挤出时间进行校对、修改,否则,制成的民事判决书质量必然不高。审判人员通过在这个阶段对民事判决书进行校对、修改,可大大提高民事判决书的质量;书记员在印刷前应再校对一遍。

最后,为了防止电子文档中的字、句丢失,审判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电脑进行杀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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