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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恶案件

日期:2018-07-27 作者:潘礼银 阅读次数: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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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南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由南陵县法院副院长胡金和担任审判长,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全市各区、县检察院二十余名检察官,南陵法院审判委员会部分委员到场观摩庭审,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2月至7月,被告人高某、钱某、张某、杭某、冯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高某为首的恶势力集团。该团伙为逞强斗狠,称霸一方,无事生非,强拿硬要,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辖区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因案情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南陵县法院领导对此次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出预案,确保庭审顺利开展,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和决心,今后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部署,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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