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人民法官何新

日期:2017-08-30 作者:戴起 阅读次数:字体:[] [] []

何新,男,汉族,19624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现任南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参加工作几十年以来,何新同志一直奋斗在审判一线,审结的民商案件数以千计;案件类型有婚姻家庭纠纷、医患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涉房涉地类纠纷、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等等。数十年来,何新同志忠于职守、勤于工作,将公平正义作为不懈的追求,力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取得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在何新同志承办的所有案件中,不曾有有一件冤假错案、未曾有一件涉案上访案件。从业22载,何新同志因其卓越的工作能力、突出的工作业绩、可敬的工作态度多次获得院党组、上级法院的嘉奖:其中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优秀公务员”、 “调解能手”、“办案标兵”、“个人嘉奖”、“集体三等功”、“个人三等功”。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只为定纷止争

何新同志在担任民三庭副庭长期间,承办并审结了海量的小额诉讼案件。鉴于南陵县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何新同志主动请缨承办了全院的小额诉讼案件,仅2015年、2016年两年共办理案件1631件,调撤率达80%,结案率达99%,文书上网率超100%,无一申诉、无一上访。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占绝对百分比,何新同志考虑到这类案件涉案人数多、牵动利益广,社会影响大,经常亲自送达案件,从送达便开始了解被告(业主)诉求,探寻纠纷症结,并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的始终;遇到抵触情绪大、不易沟通的当事人,何新同志总是带着他招牌式憨厚的笑容不厌其烦的一遍遍劝慰着当事人、释法明理,力求将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总是说:“当事人发几句牢骚正常嘛,咱们法官不就是解决问题的嘛!他跟你撒气,那就撒完了再讲道理。”面对物业公司,何新同志总是义正言辞、一丝不苟的提出司法建议,强调物业服务到位的重要性。为南陵物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吃透疑难案件

经济的发展、时代的变迁、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使得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不仅数量逐年递增,且新型案件类型亦层出不穷。何新同志虽已年近六旬,仍不忘理论学习提升学历。他承办的执行异议之诉、涉网络支付类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且案结事了,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