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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法院顺利召开安徽昭通汽车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日期:2017-07-05 作者:郑旭芝 阅读次数:字体:[] [] []

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我国中小企业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与“洗牌”。部分中小企业因产业结构落后、资金配置不均衡、内部管理不健全等缺陷走向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的窘境。破产,是法人企业退出市场的司法路径,也是促成企业优质资产重整、走向重生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最主要方式。南陵县法院在裁定受理安徽昭通汽车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先后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为妥善处置破产财产的分配工作,2017年6月29日南陵县法院组织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会上,南陵县法院依法宣布了债权人会议纪律、合议庭组成人员、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的人员情况。管理人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基础上,经与债权人委员会协商并报告南陵县法院后,向债权人作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之后,债权人会议对其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由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的36人进行了投票,其中同意票31人,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8.8%,通过了管理人所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自南陵县法院受理昭通汽车破产清算案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每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为确保此次会议顺利的进行,专门抽调法警加强安保服务,对于参会者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法律解答,会场秩序井然有序,得到债权人的一致肯定。此次会议结束后,我院将继续督促管理人做好已申报债权的审核确认工作及破产财产分配工作,确保债权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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