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离婚率的逐年增长,很多离异父母基于各种理由拖欠子女抚养费的现象不断出现,这严重影响到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而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也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之一。
近期,南陵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黄某于2012年结婚,次年王某生育一子。后因双方感情破裂,黄某起诉至该院请求离婚,该院于2015年4月判决王某与黄某离婚,子女黄某某由王某抚养,黄某每月支付700元抚养费。由于黄某未按判决书规定的期限支付抚养费,王某于2017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发现黄某名下有足额的银行存款,并非“困难户”,经调查得知其不愿支付抚养费是由于王某不愿将儿子交由黄某看望。在知晓情况后,执行法官认为该案不能简单的就执行而执行,解决了这笔抚养费,以后申请人还得继续申请执行,问题不能根本解决。因此,执行法官特地赶到王某家中,对其做思想工作,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角度悉心劝说王某,最终王某同意黄某每月过来看望儿子。
第二天,王某带着儿子来到法院,黄某也主动给付所欠抚养费,并承诺每月抚养费将按时支付。看着黄某激动地抱起年幼的儿子,我们深感欣慰也表示同情,同时希望所有年轻父母慎重处理婚姻,不要让自己的孩子承受不应有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