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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三儿不赡养,先予执行解燃眉

日期:2017-04-05 作者:冯陈 阅读次数: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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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南陵县的王老太已是耄耋之年,养育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话都说“养儿防老”,拥有三个儿子的她按理讲是不用为晚年生活发愁。但事与愿违,王老太的三个儿子都不愿意赡养老母亲,互相推辞,她只得跟随女儿女婿生活。最近,王老太的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而自己的三个儿子不但没来看她一眼,更是连医疗费和生活费也不愿支付。不得已,王老太将三个儿子起诉至南陵县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

主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王老太已经卧病瘫痪在床,急需医疗费进行治疗,而本案的事实基本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于是便引导老人申请先予执行,以便解决燃眉之急。  

最终,执行法官们赶在清明节前将先期执行到的四千余元医疗费和生活费送给王老太。此时躺在床上的老人已经难以移动,但从她满含泪水的眼中能够看出其对法官们的感激之情。

南陵法院积极将家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对可以先予执行的家事案件,如赡养纠纷,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并建立先予执行案件在家事审判业务庭与执行局之间流转的快速通道,保障案件尽快立案,尽快执结,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提升司法的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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