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南陵县法院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强力推进司法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我院积极探索“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构建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合理界分审判权力,强化合议庭办案权力和责任,保障合议庭依法独立、公正办案。通过整合审判力量,强化审判职责,我院共组建立案庭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庭团队、民一庭审判团队、民二庭审判团队、民三庭审判团队、行政庭审判团队等11个审判团队。同时,积极推行院长、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为全院法官在执法办案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全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确保严格司法、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