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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不相让埋隐患 邻里矛盾酿刑案

日期:2017-12-21 作者:金婷婷 阅读次数:字体:[] [] []

日前,南陵县法院审结了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案发当日,被告人王某强驾驶拖拉机从被害人张某门前经过时,发现道路被石子、砖块所阻,系被害人及家人所为,遂与被害人儿子发生争执,张某及妻子见状加入,双方拉扯时,王某强挥舞拳头,将张某鼻部打伤,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张某伤情为轻伤二级。经证据证实,双方系打斗行为,被告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据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将自用村道栽种树木,每天驾驶拖拉机从他家门前通过,对其家人生活造成困扰。被告人则说,被害人故意在公共通行的道路设置障碍,妨害村民通行,多次引发争吵从而结怨。

在公诉机关对王某强提起公诉的同时,张某亦要求被告人赔偿。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期间,本着矛盾化解原则,运用多手段加大调解力度,并对双方展开法制教育。原、被告双方意识到正是由于平时互不相让,日常关系维护、处置不当,引发了严重的后果。最终在法院的调促下,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对双方今后生活的影响也控制在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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