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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方案

日期:2015-09-14 作者:研究室 阅读次数:字体:[] [] []
南陵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的方案

根据芜湖市中级法院的“六个新定位”的整体思路,院党组提倡我院法官争做“有心、有戒、有责、有为”的“四有法官”,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的“四型法院”,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实现争创一流法院的工作目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确定2015年为“司法能力提升年”,现就活动的组织开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公平、公开、公正、廉洁办理各类案件,着力查找在司法能力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切实增强我院法官的司法决策和管理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与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执行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司法效率能力、学习调研能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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