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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司法 情暖民心 ——南陵县人民法院文明创建工作纪实

日期:2012-07-16 作者:俞师龙 明余 阅读次数:字体:[] [] []

人民法院化解纠纷的执行力、法官队伍的凝聚力、法院形象的公信力都需要深厚的法院文化作支撑。近年来,南陵县人民法院努力构建“文化型、创新型、服务型、清廉型”四型法院,全面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个文明建设,积极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扎实开展了一系列彰显法院文化特色的活动,谱写了一曲文明和谐、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崭新乐章。

强化司法形象建设夯实信任基础
公生廉,廉生威。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司法形象”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职责,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等理念,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讨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活动,认真查找影响公正与效率、影响法院和法官形象、影响干群关系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积极倡导亲民爱民、马上就办、严谨细致、文明司法的审判作风,制定了《严格遵守庭审纪律的若干规定》,实行了审委会委员推门听庭、院领导带班巡查等制度,重点解决了庭审不规范、司法不文明等问题。通过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实行改判发回案件责任“倒查”、信访案件原承办人负责和廉政问题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问责”等举措,促进了廉洁司法,提升了法院的公信力。
忠实履行司法职能保障服务发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南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注重工作机制创新,强化能动司法,公正高效办理各类案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今年以来,该院立足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打击职能,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恶性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立足促进经济发展,强化服务职能,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该院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基础上,坚持以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为重点,加强与人民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机构的衔接配合,适时邀请工会、妇联、共青团、社区等有关人员参与案件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彰显司法文明
南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审判执行工作的唯一标准,积极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
坚持“以当事人为本”司法观,依托立案、执行、信访三大块,深入开展了“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诉讼知识和司法程序,保障了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顺利实现。推行了上门立案、巡回立案、法庭代立案等多轨立案机制和巡回办案、对外地当事人预约开庭等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
不断丰富创建载体展现文明新风
为弘扬正气,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南陵县人民法院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先后开展了“帮百企走百村访千户”、“爱我家园、共创文明城市、争做文明法官”、“争创人民满意单位”等主题实践以及各种文体活动,使干警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和洗礼。为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该院还经常开展球赛、棋类、拔河等各类体育竞赛活动,举办座谈会、茶话会或文艺晚会,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营造了良好氛围。
文明之花映天平,司法为民满园春。由于成绩突出,近年来,南陵县人民法院先后21次获得省、市法院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各种荣誉,另有36名干警受到省、市法院和上级机关的表彰,并连续五年荣摘“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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