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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法院利用周未时间开庭审理卜某某等12名被告人案件

日期:2020-11-16 作者:潘礼银来源:刑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1114日至15日,南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卜某某、方某某、张某等12名被告人涉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卜某某伙同他人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卜某某、方某某、陈永某、汪某某、邓某某、佘某某、邬某某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于共同犯罪;被告人卜某某、张某、陈玉某、徐某某、卢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于共同犯罪;被告人卜某某、张某、白某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属于共同犯罪。另部分被告人具有自首或坦白情节。




本案采用七人制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成员庭前均进行了仔细阅卷。庭审运用“云上法庭”系统连线看守所进行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利用周六、周日两天的时间开庭审理此案,该案庭审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直播,庭审结束时观看人次已达5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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