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案例评析 > 调解案件

纠纷不出村,化解在诉前

日期:2020-09-14 作者:方进 高鑫来源:弋江法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近日,南陵县法院弋江法庭庭长方进受邀前往弋江镇新陶村,对该村一起赡养矛盾进行调解。在该村书记鲁书记的协助下,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矛盾。

是什么让鲁书记在遭遇难解问题时想到邀请弋江法庭的法官呢?原来,在今年防汛期间,弋江法庭的方法官被安排在南陵县弋江镇新陶村参加当地防汛工作。方法官不仅按照所在弋江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参加各项防汛工作,同时将普法课堂搬上堤防,对村干部和村民宣讲民法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并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解答,同时也协助附近的村干部对村民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鲁书记就在那时对南陵县法院的法官留下了深刻印象。当该村章姓村民前往村委会寻求赡养问题的解决之道时,鲁书记第一时间想到了邀请南陵县法院法官帮忙化解纠纷。方法官在接到鲁书记的电话后,立即赶到村委会与村委会同志一起进行调解。原来该村村民章某夫妻俩共孕育三儿一女四个子女,老夫妻俩年老体弱。章某因长期患病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子女照顾,但是几个子女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产生争执,要求村委会调解。方法官在了解事件始末后,和鲁书记耐心细致的做几个子女的思想工作。从“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的中华传统美德故事开始,向几个子女宣传赡养父母不仅是每个做儿女应有的美德,也是应尽的法律义务。并根据几个子女的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经过二个上午的努力,几个子女终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两个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一起赡养纠纷在家门口妥善化解。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的派驻机构,不仅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同时积极参加各种诉前调解工作,协助和指导基层的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力争“纠纷不出村、化解在诉前”。(南陵县法院 方进  高鑫)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