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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

日期:2020-09-09 作者:汤海燕来源:政治部 阅读次数:字体:[] [] []

    98日下午,南陵县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扩大)召开。会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题进行集体学习,并交流学习体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钱亚主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突出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方针原则,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发生了全局性、根本性转变。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钱亚院长进一步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履行责任,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切实提升政治引领能力、理论宣传能力和应对处理意识形态风险能力,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准确把握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全局,维护网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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