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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张小红专委到南陵县法院调研督导“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

日期:2020-09-09 作者:胡圣洁来源:刑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98日上午,省高院张小红专委一行到南陵县法院督导“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芜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丹凌、执行庭庭长葛义俊陪同调研并座谈,南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长发,党组成员、副院长方明、执行局负责人奚峰等参加座谈会。




会上,钱亚就南陵法院涉黑恶案件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详细汇报。胡丹凌指出,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黑财清底”事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败,时间紧、任务重,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全力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完成“黑财清底”目标任务。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黑财清底”行动的紧迫感、使命感。要把“黑财清底”执行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由分管院长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靠前指挥,督导落实。二要认清形势,全力推动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当前全市法院工作形势依然严峻,要以“啃硬骨头”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执行的高压态势,扩大“打财断血”的效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三要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提高“黑财清底”案件的执行到位率。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手段,深挖彻查财产线索和涉黑恶相关线索,依法穷尽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不断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强化立、审、执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刑事财产保全职能和执行财产查控职能,依法妥善处置涉案财产。




张小红对南陵法院“黑财清底”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黑财清底”工作,充分认识到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清零攻坚战作为当前头等任务抓紧抓实。二要严格依法办案。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新形势新任务,紧盯重大涉黑恶案件审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人为“拔高”或者“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三要加快执行节奏。要进一步充实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量,对发现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要及时处置,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组织精干力量研究解决,确保“黑财清底”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四要完善基础设施。要积极推动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装备配备和信息化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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