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南陵县舒记农家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陵县舒记农家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执行裁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223执恢8号之一裁定书。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南陵县舒记农家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南陵县三里镇峨岭街道的不动产[南国土资国用(2010)第004065号、房地权证南陵县字20103999号]。”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〇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