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20年8月31日8时30分在本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宣判由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景胜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徐飞、徐斌、韦学超、丁峰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何俊武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徐飞龙、张昌龙、张勇、张琨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唐良斌、蒋蓓蓓、王伟、吴健、蔚勇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被告人程磊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芮世锋、方梦园涉嫌犯诈骗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