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落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团队组建及办案流程的工作指引》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团队化建设,组建以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快执团队、普执团队、终本团队共同协作的团队化模式,明确执行分工,落实执行责任。
确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执行案件经立案登记后,统一进入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网络查控并甄别,可以适用简易执行程序的,按简易程序办理。执行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发现可以适用简易执行程序的,经局领导审批并经变更登记后,调整到快执组承办人名下办理。简易执行案件由快执组负责办理。采取分段集约化执行模式,集中力量推动案件执行进度,开展“一次有效执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努力从源头治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今年1-6月执行收案1311件,结案1034件,结案率78.87%,同比增加3.83%,执行成效显著。
后期将持续推进团队办案,调整资源,充分发挥执行团队最大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