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遭受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入院治疗产生巨额医疗费用,但被执行人车辆仅购买交强险,无奈之下刘某向南陵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刘某家庭条件艰苦,妻子身患残疾无劳动能力,刘某打工工资原是家中唯一收入来源,如今刘某却发生意外仍在院治疗,承办法官立即为其申请了三万元司法救助。虽然无法覆盖其全部医疗费金额,但是也为陷入困境中的家庭送去一份温暖与关怀,彰显出司法的温度。
南陵县法院此次集中申请发放县级司法救助金额共计164000元,对14个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此次集中为困难家庭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如一场“及时雨”,不仅为困难家庭带来希望,也将法律的温度烙印在了群众的心里。下一步南陵县法院还将为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相应救助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