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 2020年7月13日8时30分在本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审理由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晶、杨明、张浩中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马超、张爽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刘峰、杨宏伟、杨祺、袁航、程云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梁飞、徐磊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胡坤、马梦露、周健、王萍、金璐、汪永欢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