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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咱们应该搬

日期:2020-01-22 作者:冯陈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不要跟我说,我不懂什么法律,让我女儿出来,你们和她说……”南陵某小区一栋单元房客厅内,面对前来执行的南陵法院法官,略带酒气的被执行人张老三(化名)情绪有点激动。

或许是听见父亲的呼唤,一个带着眼镜文文静静的女孩从旁边房间推开房门来到客厅。

看到女儿过来,张老三骄傲地介绍到“这是我女儿张小雅(化名),她现在读大二,学的就是法律专业,成绩优异,你们要是能说服她,我就搬出去”。

面对来访的执行法官,张小雅稍显拘谨,但想到自己学的就是法律专业,她鼓足勇气,表示要运用自己所学知识替父亲分忧。

已经和油盐不进的张老三讲解大半个小时的执行法官,看到张小雅的出现,知道此次行动转机来了,于是将案件来龙去脉简明扼要地说给她听。

原来,张老三现在所住房屋原本是他所有,2018年他以70余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四(化名),并很快将房屋过户至李四名下,但房款还有几万元未付清。不久后,李四将房屋卖给了王五(化名)。2019年,因张老三一直住在涉案房屋内拒不搬离,王五将其诉至南陵县法院,要求张老三立即搬离。法院审理后判决支持王五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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