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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人民法院普法责任清单(2020年)

日期:2020-02-17 作者:南陵县法院来源:南陵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字体:[] [] []

 

序号

学法普法目录

内部学法

对外普法

责任部门

对象

主要方式

对象

主要方式

重要时间节点

1

宪法

基本法律

党内法规

县法院全体工作人员

1.党委中心组学习

2.举办法治讲座

3.参加学习培训

4.法律法规知识考试

5.开展主题学习宣传

6.其他形式

社会公众

1.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2.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3.制作法治文化作品、宣传资料多渠道多载体进行宣传

4.利用法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

5.其他形式宣传

1.全年

2.法律法规实施日、纪念日等

各业务庭

2

刑法

刑事诉讼法

县法院全体工作人员

1.学习法律法规原文

2.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社会公众

1.利用法院新媒体矩阵发布典型案例

2.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

3.开展庭审旁听、巡回审理、法治讲座

1.全年

2.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日、纪念日等

刑庭

3

民法典

婚姻法

反家庭暴力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

县法院全体工作人员

学习法律法规原文

社会公众

1.利用《走进民法典》栏目以案释法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3.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

5.发布典型案例

1.全年

2.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日、纪念日等

立案庭

民一庭

民二庭

民三庭

刑庭

4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县法院全体工作人员

学习法律法规原文

社会公众

1.通过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宣传

2.协同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3.发布典型案例

全年

行政庭

5

合同法

侵权责任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县法院全体工作人员

学习法律法规原文

社会公众

1.利用法治宣传阵地、宣传资料开展宣传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3.开展巡回审理

1.全年

2.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日、纪念日等

民一庭

黄墓法庭

何湾法庭

弋江法庭

6

涉未成年人保护法

县法院全体工作人员

学习法律法规原文

社会公众

在校师生

1.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2.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3.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在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活动

1.全年

2.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日、纪念日等

刑庭

民一庭

黄墓法庭

何湾法庭

弋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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