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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无情 执行有义

日期:2020-02-21 作者:陈周翠来源:执行局 阅读次数:字体:[] [] []

2月19日上午,正在办公室办公的南陵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位当事人的来电,称其急需贷款,请求法院于当日出具结案证明。来电当事人是一家培育、销售花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2018年该企业因前两年遭遇水灾无力缴纳土地承包费而被我县某村委会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近日,该企业将最后一笔土地承包费汇至我院帐户。

2020年年初的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李某的企业造成了极大影响,一批在春节期间上市的花卉全部滞销,企业损失几十万元,现急需贷款恢复生产以挽回损失,但银行告知,李某企业在法院有执行案件,需法院开具结案证明方可放款。考虑到李某经营企业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立即与快递公司进行对接,经过沟通,快递公司承诺当天邮寄第二天送达。执行法官再次电话联系李某,通知他手机保持畅通,快递人员明天会联系他并将结案证明送达,李某在电话中连声感谢。

疫情防控期间,南陵法院一直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工作措施,同时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行工作不放松、执行效果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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