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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有纠纷,网上调解化矛盾

日期:2020-02-19 作者:张涛来源:立案庭 阅读次数:字体:[] [] []

2月17日上午,南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通过互联网调解方式,促成身在北京和南陵两地的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诉前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2月10日上午9点,南陵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法官接听了一起12368热线电话,电话另一头的当事人向法官陈述了案件经过,并询问如何起诉。法官在大致了解案情后,考虑本案的案情较为简单,且案件的标的额较小,提起诉讼耗时耗力,值班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案件进行调解。

家住北京的李某与家住南陵的邓某均在苏州工作,其中邓某是苏州某房地产销售公司的中介,李某在邓某的介绍下,购买了位于苏州的一套商品房,邓某在李某买房时书面承诺,在李某购房屋贷款通过后,通过返还中介费的方式返还2万元,后贷款通过后,邓某没有如约给付,两人因此产生了纠纷。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法官耐心细致做起了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尽管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但在法官耐心的工作下,李某和邓某对给付金额达成了一致,且邓某直接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给了李某1万元。本以为事情已经大致处理完成,即将签署调解协议,不料双方又对余款的给付时间和延期还款利息产生了矛盾,面对这种情形,法官放弃了周末的休息时间,通过微信、电话等多渠道联系当事人,化解双方矛盾,终于在周日晚上促成了当事人间的和解。周一上班后,法官立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了电子固定,并利用电子签章和电子送达等方式方便当事人在手机上对调解协议进行签字确认。

至此,案件取得了圆满的结果,并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事后,据李某本人讲述,处在疫情期间,他本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了邓某户籍所在地法院即南陵县人民法院的12368热线,没想到南陵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在疫情期间仍在认真工作,热情接待了他,还帮他圆满解决了问题,他对南陵县法院的法官十分感谢。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南陵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但关门不关“诉”。当事人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12368热线电话进行诉讼咨询,可以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安徽移动微法院等渠道进行网上立案,有调解需求的当事人还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解纷芜忧等调解平台提交调解申请,以上多平台全天候有人值守,南陵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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